纪法周课

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案例(第十一期)

作 者:方正出版社        来 源:纪检审计部        2024年07月23日

第一部分违反政治纪律案例

八、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

违纪案例:2023年10月,某区“大棚房”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完成整改。2024年1月,中央印发《关于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“大棚房”问题反弹的通知》,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,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,严防“大棚房”问题反弹。但该区区委、区政府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不到位,对“大棚房”后续管理工作重视不够、部署不实不细,跟进督促检查、推进落实不到位。其中,区委书记董某、区长李某重视不够,未及时作出具体部署、督促落实;区委常委、常务副区长张某表面上高度重视,连续作出批示,要求抓好落实,实际上既未深入研究具体措施,也未跟进指导推动落实,更没有实地查验工作开展情况,抓落实未见具体行动、一批了之。之后,当地“大棚房”问题死灰复燃,严重影响“大棚房”整治成效,致使党中央关于整治“大棚房”问题的决策部署在当地未落实落地,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。

纪律提醒: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,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中央决策部署,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落实不执行或者消极应付,打折扣、做选择、搞变通,影响党中央政令畅通的行为。

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、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政治任务,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。但是,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扭曲、发展理念偏差、治理能力不足,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,必须精准监督、准确识别、坚决纠治。执纪监督实践中,要着力纠治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表态多调门高、行动少落实差,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、以文件落实文件,做表面文章,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,或搞口号式、表态式、包装式落实和机械执行、“一刀切”执行,或以地方和部门利益至上,贯彻落实不坚决,甚至打折扣、做选择、搞变通等问题。同时,也要着力纠治在履职尽责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、维护群众利益等工作中不担当、不作为和简单化、乱作为等问题,持续整治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,让广大党员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。对一般性问题,要及时纠正、督促整改;构成违纪违法的,要结合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情况,准确区分责任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。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,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,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,打折扣、搞变通,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。

本案例中,相关责任人贯彻执行、检查督促落实党中央关于“大棚房”整治决策部署不力,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,其行为

已构成违反政治纪律,应予严肃处理。

法规适用: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:

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,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,打折扣、搞变通,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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